在中国,政府干预的目标不能仅限于挽救和恢复,而应该更多地考虑如何通过政府干预来解决原来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将挽救和恢复与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
面对当前由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国内经济波动,政府提出了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四保”目标,并投入巨资强力干预。政府强力干预能否收到良好的效果,除了政府投入的力度之外,干预的方式也具有重要的影响,而干预方式的选择又取决于政府有明确合理的干预目标。
但在中国,政府干预的目标不能仅限于挽救和恢复,而应该更多地考虑如何通过政府干预来解决原来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将挽救和恢复与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
发展型危机干预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
在发展型危机干预模式下的社会政策行动有四个方面的基本目标:一是要通过社会政策行动去修补和加强社会安全网,以应对经济发展波动带来的失业和贫困等危害;二是通过增大公共服务去促进扩大内需,迅速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三是利用增大社会政策行动的机会建构新的长期性的社会政策制度体系,为社会政策的长期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四是为适应未来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产业升级而加强若干重点领域,为经济发展模式转型构建新的社会基础。
发展型危机干预社会政策的基本要求
按照上述基本目标,在当前实施发展型危机干预社会政策应该本着如下要求:首先,社会政策行动要既能够解决当前经济波动带来的各种问题,又能促进长期的经济转型与发展,因此在项目选择和制度设计上要重点结合未来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要求,强化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行动。其次,社会政策行动要既能够解决就业和民生方面的问题,并重点构建社会安全网,同时又能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将民生与发展结合起来。再者,既要解决眼前的问题,同时又要重视改革现有制度体系中不适应未来发展的问题,建立面向未来发展的长期性制度体系。尤其是要加强社会政策一体化的制度建设,防止社会政策行动的碎片化。
发展型危机干预社会政策的重点领域
首先,加强教育政策行动,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增强对人力资本的公共投资是发展型危机干预社会政策的重点领域之一。教育培训一方面对促进失业人员转岗和再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对年轻人延迟就业,缓解眼前就业压力具有积极的作用;再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教育培训对未来以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它应该是发展型危机干预社会政策优先加强的重点领域。
其次,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方面。从当前和长远的发展上看,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于应付危机和构建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社会稳定机制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一是重点加强体系完整性建设;二是针对未来发展的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体系;三是重点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体制问题,因为目前的经济波动和未来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中受影响最大的都会是农民工。
再次,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以及公共服务岗位建设。从当前危机干预的角度看,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可以直接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从长期发展的角度看,这方面的行动将不仅会促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社会目标,而且还可以为经济发展构筑良好的社会基础,持续性地容纳大量的就业,并且可以降低过高的储蓄率,增加居民个人消费,有利于将过度外向型的经济朝内需型转化。
最后,通过社会政策行动刺激市场消费。可以针对目前某些行业发展疲软的问题,采用社会政策干预的方式去促进摆脱困境。例如在住房政策方面,针对当前房地产业疲软的问题,政府如果能够利用干预资金落实过去承诺的房改补贴,将长期拖欠职工的房改补贴尽快下发,则既可以解决房改政策遗留的难题,又可以为房地产业注入消费活力,收到一举两得的效果。这种“间接救市”的方法比直接给房地产业注入资金要好得多,也比直接给居民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