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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科研奖励办法
时间:2004-03-01 09:08:31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为加强当代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提高学术队伍的整体科研水平,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争取在三年内成为省级重点学科,根据信院字[2002]006号文件(《信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原则精神,结合本所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的专兼职研究员(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二、奖励标准
     1、上述奖励对象(限第一作者,下同)在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最新版为准)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2、在其他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旭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摘要(不含题录)1000字以上(含1000字)的,每篇奖励2000元,被接要1000字以下的,每篇奖励1000元;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复印的,每篇奖励500元;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接》接转的,每篇奖励200元。一篇文章同时具备上述两条以上条件者,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计算。
     3、上述奖励对象出版学术专著,每部补贴6000元。
     4、上述奖励对象申报国家级、省级、厅级(不含市级、校级、下同)科研项目的申报费、文印费。
     5、上述奖励对象主持承担厅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的奖励:主持承担一项国家社科规划项目(含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奖励主持人8000元;主持承担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奖励主持人4000元;主持一项厅级科研项目,奖励主持人1000元。
     6、上述奖励对象的科研成果获奖后的奖励:获国家级党政部门(不含学会,下同)颁发的一、二、三等奖,每项成果对第一作者相应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获省部级党政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等奖,每项成果对第一作者相应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获厅级党政部门以及省社联颁发的一、二等奖(不含市级、校级奖,省社联奖是指“河南省社联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定的奖),每项成果对第一作者相应奖励800元、400元。
     7、校外兼职研究人员的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8、上述费用,原则上每半年统计、审核、支付一次。符合资助和奖励对象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交成果原件。由所长审核签字,具体经办人持有关票据或统一造表,按信字[2002]006号文件和《信阳师范学院超科研工作量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
    本办法自2004年1月起执行,由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负责解释并会同有关人员不断修订完善。
 
 
 
                                                  信阳师范学院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200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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